2012-11-23
尊敬的客戶,您好! 接香港DHL通知,從2012-11-24日起,沙特阿拉伯海關實施以下新規定,發票必須要有支付方式和所有的項目描述.收件人必須填寫一個支付詳細信息聲明, 所有貨物申報超過USD150發件人必須附上以下信息的表格,并簽字蓋章,這個文件必須包含以下信息: 1:付款日期 2:價值 3:發件人銀行名稱 4:收貨人的銀行名稱 5:貨物的轉單號 付款方式必須顯示在發票上:例如“銀行轉賬,支票,公司間的轉移,現金、信用卡,信用證等…” 以下情況不在新規定之內: 1:貨物申報低于USD150 2:申報在USD13250之內寄給個人的貨物,沙特海關將視為“個人使用”——例如,3 ipad將歸類為個人使用,但是25類歸為商業用途,那收貨人必須遵守新規定并向海關作出解釋. 3:申報在USD13250以內作為現金或信用卡支付的貨物,發件人需要在發票上注明:現金或信用卡 4:貨物是作為禮物,并在發票上注明現金支付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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